名稱預先核準
→
辦理營業(yè)執(zhí)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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刻制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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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組織代碼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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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登記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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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
行開戶
注冊分公司流程第一步名稱預先核準
一、分公司名稱預先登記
辦理事項:企業(yè)名稱預先登記
辦事機構:石獅工商局
辦理地點:投資服務大廳工商分局窗口
辦理時限:兩個小時后領取
辦理程序:持股東(投資人)資格證明領取《名稱(變更)預先核準申請書》、
《投資人授權委托意見》
→
填表
(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
9
個名稱備查)
→
交表
→
領取《企業(yè)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》
收費標準:無收費
提供材料:
⑴《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、《投資人授權委托意見》;
⑵特殊行業(yè)需要的其他文件(詳細內容參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單)。
注冊公司流程第二步辦理營業(yè)執(zhí)照
注冊分公司各部門所需材料:
二、東營注冊分公司所需資料:(工商所注冊分公司需資料)
1
、名稱表
2
、申請書(工商的一套表格)
3
、總公司章程復印件
4
、總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
5
、分公司營業(yè)場所使用證明租賃合同、產(chǎn)權證復印件
6
、總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
以上復印件需帶原件核對(具體見工商規(guī)定),復印件需蓋公章
辦理時間:
10
個工作日(本地分公司
5
個工作日)
注冊分公司流程第三步分公司印章備案及刻制
三、分公司印章備案及刻制
辦理事項:備案及刻制印章
辦事機構:公安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
辦理地點:投資服務大廳公安分局窗口備案,區(qū)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
辦理時限:備案立等可取;刻章價格不定(屬于企業(yè)行為,由刻字社自行定價)
辦理程序:
攜帶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備案
→
公安分局在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上
印核準章
→
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、財務章、合同章、人名章等印鑒
收費標準:公安分局備案
提供材料:
⑴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;
⑵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⑶經(jīng)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⑷全民、集體企業(yè)、企業(yè)的分支機構,出示上級主管部門的介紹信;有限公司參
股股東中,包括法人股的應持其中一家法人單位介紹信。